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十佳未来水利之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 04- 12 访问次数:

为全面展现当代水利类专业大学生新风貌、以广大水利学子笃学敦行的精神激励人、以创新创业的业绩鼓舞人、以文化艺术的魅力感染人,进而引导全国水利类专业在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鼓励水利学子投身水利、服务水利、建设水利,同时也为积极创造尊重知识、珍惜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培养更多、更好的素质过硬、能力出众、道德高尚的水利后备人才,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评选对象

全国全日制高等院校水利类专业本科非毕业班在读学生。

二、   评选类别

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评选分为十个类别,分别是:学业成绩、道德风尚、科研创新、创业实践、技能拓展、实践调研、文化艺术、体育锻炼、社会服务和校园贡献,每一类别对应的称号分别为:学业之星、尚德之星、科研之星、创业之星、博才之星、实践之星、文艺之星、体育之星、公益之星和奉献之星。

三、   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升自身思想觉悟水平,具备实事求是、诚信勤奋、尊敬师长、孝敬父母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所学专业、乐观进取,勇于不断开拓创新,在校期间遵守各项校规校纪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水利类专业的一方面或多个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时代性。各评比类别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   评选办法

    1.参评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由各开设有水利类专业的院校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学生自荐或学院推荐,并进行公开选拔,最终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数每校12人,参评类别由申请人自行决定。。

2.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评选工作于每年3-5月份开展,参评对象需填写《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申报表》,经所在院校审核批准后连同相关申报材料一同报送至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等教育分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3.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评选开设候选人风采网络展示平台,评选期间参评对象的各项参选资料公布于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教分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网站,网站地址:http://sljzw.hhu.edu.cn/fenhui/index.html http://sljzw.hhu.edu.cn/index.html

4.中国水利教育协会和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参评候选人进行第一轮评审,按照相应标准每个类别评选出3位,共30位候选人进入第二轮评选。第二轮评选由来自各水利院校的学生代表投票完成,学生代表由各水利院校自行推荐,每校限5人。学生代表依照相应标准,每个类别中评选1位,共10位,最终按照票数多少排序确定获奖者。

5.候选人和获奖者名单在中国水利教育协会、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等教育分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最终确定为十佳未来水利之星的获奖者。

五、   奖励办法

1.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分类别评选出10名未来水利之星,同时按类评选出十佳未来水利之星提名奖20名。

2.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获得者和提名奖获得者,由中国水利教育协会和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称号,并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举行颁奖仪式。

3.获奖名单在中国水利教育协会、中国水利教育协会高等教育分会和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六、   其他事项

1.申报纸质材料除所填表格外需被推荐人需提供的材料有: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中涉及的主要奖项、荣誉、专利的证书复印件,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近期电子照片和胶质照片各一张。参加学业成绩类评比时需提供加盖相应公章的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2.为避免各院校推荐的参评对象过于集中于某些评比类别,评委会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和参评对象资质条件,酌情对参评类别进行适当调整,以保证活动有序、高效、均衡的开展。

3.获得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相关奖项的学生,若在校期间因违法违纪受到相关处分者,一律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收回相关奖项。

七、 材料上报

本次评选采取自愿申报原则,有意申请的同学请于2017418日中午1100之前将电子版申请表(附件2)发至附件2:全国水利院校十佳未来水利之星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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