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水院心理委员和宿舍长培训交流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 06- 05 访问次数:

水院各位心理委员和宿舍长:

为了进一步提高心理委员和宿舍长在心理素质教育工作中的业务素养,促进心理委员和宿舍长自我认识、个人成长,并在自身心理素质提高的基础上影响、帮助他人,实现“自助成长、助人快乐、互助和谐”的目标。特在本学期以学院为单位,开展一次心理委员和宿舍长的培训交流会。

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 培训老师:

    负责本学院心理工作的心理咨询师和心理辅导员。

  2. 培训对象:

    水院全体心理委员、各宿舍宿舍长以及心理部全体成员。

  3. 时间地点

    时间:201766(星期二)中午12:30-13:50

    地点:三教207

  4. 注意事项

    请各位同学持一卡通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

                                    水院学生教育管理科

                                     20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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