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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申请缓缴学费及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回执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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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研究生: 为帮助研究生新生同学顺利入学注册,确保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研究生顺利、及时得到新学年资助款项,解决学费与住宿费用的支出问题,现启动研究生缓缴学费申请工作及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回执工作。 一、 研究生缓缴学费申请工作 1.申请缓缴费的内容仅包括学费,不包括住宿费等其他费用。 2.申请缓缴学费的研究生,必须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且不包括MBA(工商管理硕士)、MPA(公共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项目管理硕士等缴纳非普通学费标准的学生。 3.申请缓缴学费的研究生需提供《缓缴学费申请表》(附件1)、《生源地贷款回执》(原件)或当地乡镇或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 4. 申请缓缴学费的研究生把《缓缴学费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到所在中以楼A102王胜男老师处。无《生源地贷款回执》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原则上不予审核通过。特殊原因的申请需来当面说明原因,并由学院出具说明加盖学院公章及导师签字。 5.请各位研究生填写《***学院2017-2018学年304永利登录入口研究生缓缴培养费学院汇总表》(附件2)于9月8日上午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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