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研究生院:关于提交延期研究生2018年2月-6月助研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 01- 03 访问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保障延期研究生在校的基本生活,规范延期(进入最长修业年限)研究生助研津贴的发放,现将20182-20186导师提交延期研究生助研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学校在导师自愿为延期研究生提供助研津贴的前提下,由研究生院统一收取、发放延期生的助研津贴。因出国、休学等学籍异动原因造成延期的研究生不在此范围之内,助研津贴暂停后的恢复发放仍按现行方式进行

2. 延期研究生助研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25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

3. 导师需通过校内转账方式(附件为校内转账单填写例表。提交的校内转账单为原一式三联手写版本,可至各学院财务处领取。)提交延期研究生20182月至20186月的助研津贴,外聘导师可提供支票支付助研津贴。导师提供的助研津贴将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按月发放。

4. 不能使用国库账号支付延期生助研津贴。国库账号项目编号为:100*****1505****150700021552****1810****1553****1510****2122****(除21227)、2222****2198****

5. 导师提交校内转账单的集中办理时间地点为:

201818-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东区主楼236

201818-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西区主楼215

导师提交支票的集中办理时间地点为:

201818-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西区主楼213

逾期将不予办理。联系人:钟永红,电话:62734934

附件:校内转账单填写例表.docx

 

304永利登录入口研究生院

                     201813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