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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院关于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自查与巡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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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研实验室 : 落实学校国资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做好“两会”期间以及春季开学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请院各科研实验室,在开学第一周进行本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要求如下: 1.各科研实验室负责老师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每个实验室明确一名研究生安全监督员,3月6日14:30在水院楼101参加学院布置会议。按照“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教育部“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切实做好实验室全方位的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 2.请各科研实验室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附件1),对本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并针对危化品试剂存放、实验废弃物暂存及管理、特种设备的使用、气瓶使用等内容进行重点排查。 3.对自查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附件2),立查立改,消除安全隐患。台帐3月9日上午10:00前交中以楼A102。 4.配合学校做好巡查及主管部门的督查工作。
2018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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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国资处-关于开展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自查与巡查的通知-2018-3-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