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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毕业生提交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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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届基层就业毕业生: 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2018届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安排。学院全面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永利官网2018届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定向、委培、在校期间全部减免学费以及往届生不得申请)。未全部减免学费学生只能申请未减免额度。 2、毕业后自愿到我国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附件1)工作,签约服务期在三年以上(含三年); 二、提交材料 以下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均需在指定日期前提交。 一)纸质版材料: 1、填写《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2),提交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2、学生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A4页面上); 3、学生《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 注:无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可提供录用证明材料。 4、学生签字确认的《就业证明》或《二次分配证明》(附件3)或地方分配证明,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两份。 5、学生签字确认的纸质版《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附件4)。 6、学生在校期间使用的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复印正面即可,申请代偿学生请不要在毕业后注销卡片)。 二)电子版材料: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信息登记表电子版一份 (附件5-1学费补偿申请汇总表或附件5-2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 说明:邮件必须以“2018第一批+水院+本科/硕士/博士+姓名+学费/贷款”命名;若更新信息第二次发送邮件时,务必注明“更新”字样;若无更新切勿重复发送。 三、申请方式及时间 1、纸质版报送: 学生6月15日上午11:00前,将以上纸质版材料至中以楼A101。(逾期后果自负) 2、电子版报送: 学生6月15日上午11:00前发送至学院邮箱 304永利登录入口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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