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地区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 2019- 01- 11 访问次数:

2019届毕业生:

    为进一步做落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44号)通知要求,做好2019年度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第一批:201917-318日;

    第二批:201991-1118日。

    二、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一)发放范围

    2019年度(201911日至1231日)取得毕业证书且未领取过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且仅限统招统分或非定向毕业生。

    (二)申领条件

    1、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北京户籍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

    3、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4、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5、本人在毕业学年内(20187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6、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凡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即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000/人);同时符合一项条件以上的,只选择一项申报,不重复发放补贴。如曾申领过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含原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发放补贴。

    三、申报流程

    (一)信息填报

    1、请同学们仔细查看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即系统需要填写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3:承诺书.doc

 

就业创业办公室

20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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