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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水院关于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交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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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教职工在年度内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提升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的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增强教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按照《304永利登录入口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中农大人字〔2025〕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1.全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在学院党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和教师工作量核定小组,负责年度考核的组织实施。 2.学院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具体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的统筹协调和具体落实;教师工作量核定小组,具体负责教师工作量的核定工作。 3.教学科研人员(含博士后)考核由各系主任、教工党支部书记共同组织实施;实验教学中心教辅人员考核由中心主任、教工党支部书记共同组织实施。 4.职能科室专职管理人员(含合同聘用制C岗、2+X专职辅导员等)的考核由分管院领导、教工党支部书记共同组织实施。 二、年度考核要求 1.2025年对全校专任教师继续开展工作量考核,具体按照《2025年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说明》(附件1)组织开展。 2.2025年学校继续对管理人员开展满意度测评,具体按照《2025年管理人员满意度测评工作说明》(附件2)组织开展。 3.同时聘任在管理职员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双岗人员实行双岗位双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以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管理职员岗位考核为准。专业技术岗位考核由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单位进行考核评价,提出考核档次建议,其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岗位的聘任单位为党委学生工作部,高等教育管理系列岗位的聘任单位为党委教师工作部。 4.2025年度考核通过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考核系统”)实施。 三、年度考核程序 1.2026年1月13日:学校发布年度考核通知,部署年度考核工作 本次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的教学科研基础数据由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社会服务处、党委组织部等部门及“人才培育发展支持计划”创新团队负责人提供。 2.2026年1月14日-2026年1月28日:学院教职工核对工作量数据、填报考核表,所在单位考核评价 (1)2026年1月15日-16日17:00,系统开放展示,专任教师可直接登录“考核系统”查看已核定置入的工作量基础数据,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学院相关科室或学校相关置入数据部门。 (2)2026年1月17日-20日10:00,教职工可通过校内平台登录“考核系统”,按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聘任的岗位类型填写相应考核表。其中:党政管理人员填写《党政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表》,专任教师填写《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表》,实验技术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均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工勤人员填写《职工年度考核表》,确认无误后提交至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审核。 双岗人员中,同时聘任在专任教师岗位的,还需填写《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表(双岗)》;同时聘任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岗位的,还需填写《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人员年度考核表》;同时聘任在高等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还需填写《高等教育管理系列人员年度考核表》;同时聘任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还需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双岗)》。 (3)2026年1月20日-26日10:00,各系组织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含在站博士后)开展年度考核交流,原则上教职工本人应到场参加,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重点从教学、人才培养、科研、社会服务、国际合作等方面,在本系进行不超过5分钟的PPT陈述;45周岁以上教师由各系确定具体交流形式,参与考核交流并给予青年教师指导。各系确定具体工作安排并于1月19日17:00前向学院备案,学院考核小组到场参加各系年度考核交流。 院属各部门在个人述职基础上,参考平时考核、专项考核等,通过工作量考核、满意度测评、民主评议、听取意见等方法,结合师德考核结果,对被考核教职工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档次建议,并于1月26日10:00前发送至cuixiao@cau.edu.cn。 3.2026年1月30日前:学院完成评定、材料上报工作。 4.学校审议、年度考核优秀名单公示、发文公布 四、有关说明 1.考核范围、考核标准、考核优秀比例和考核结果的运用按照实施细则及相关通知执行,其中,二级单位考核优秀的,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可适当提高至25%。考虑到学校整体工作进度和可操作性,先按各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20%+5%计算优秀名额,推荐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待二级单位考核结果确定后,对考核优秀的二级单位,将5%范围内的推荐人员纳入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名单。 2.校聘合同制A岗人员、在站博士后参照事业编制人员考核流程和要求,登录“考核系统”完成考核,考核结果分别报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备案。其他合同聘用制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合同制人员管理规定进行年度考核,并做好文档留存。 3.当年入职(含初次就业、非初次就业)、病事假、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等情况的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按照实施细则第五项第(二)款要求确定。 4.对于校内双聘、学校外派、女教职工产假、受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诫勉等情况的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按照实施细则第七项要求具体执行。 5.因受到处分导致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不确定档次的,奖励性绩效参照基本合格档次处理。考核结果运用中的奖励性绩效指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的绩效工资,包括通过学校和学院统筹分配的人员经费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如课时费、班主任津贴、教学绩效与奖励、科研绩效、研究生指导费、科研成果与社会服务贡献奖励,学校部门考核奖励,学院统筹分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人事、后勤等业务部门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等),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不属于奖励性绩效。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应在考核结果确定后按学校要求核减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对于考核当年已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应予以追回,同时提交关于核减和追回绩效工资的具体说明,报人事处备案。 6.2024年12月31日及之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目前执行学校延迟退休政策的教师(名单另行通知相关学院),须同时进行延迟退休专项评估,填报专项评估表(附件3),专项评估表随单位考核材料同时报送至人事处。延迟退休期间,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未达到要求的,或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人事处在收到相关正式文件次月办理其退休手续。 7.各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并上报相关材料,逾期“考核系统”关闭。 8.凡未按时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人员,所在单位不得再为其补报考核结果或补填年度考核表。 9.本通知未尽事宜原则上按照《304永利登录入口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中农大人字〔2025〕4号)等有关文件执行,其中有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10.相关考核表等表格可通过“综合服务平台”登录“办事大厅”,点击“年度考核”进入系统直接填报。 11.师德年度考核优秀是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的必备条件之一。师德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教师,教职工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教职工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联系人:崔潇,62736533,cuixiao@cau.edu.cn,中以楼A206办公室
304永利登录入口 2026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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